
作者:柿宴甜更新时间:2026-03-02 00:49:08
莫提雨,命中注定火葬场的攻。年轻俊美,唯一可与世界级哨兵抗衡的顶级向导。冷漠的爹偏心的妈,安静孤单的童年……终被白月光受拯救治愈,却因负心薄情走向追妻火葬场。曾经心明眼亮,眼光赤忱,眸中有星,也当数罪并罚,坐牢捅肾,前途尽毁。大雨中虔诚悔过,即可抵达追妻进度99%。 “只要你好好悔过。”白月光受疲倦落泪,“我们就能重新开始。” 爸爸妈妈也站在受背后,冷着脸摇头:“你一直是乖孩子,你欠人家太多了,接下来我们也不说你了。” 兄弟们劈头盖脸地骂:“你真不是东西!这下该好好对人家了。” 系统提示:“此刻再说一遍‘我错了,你回来吧’,即可完成追妻任务,达成he结局!” “你们说得对。”最后他说。 遂放其自由,放弃一切,放过所有人离开了。*孑然一身,无处可去。此时还剩一个打得你死我活的宿敌。宿敌面无表情把他抓走:“呵,这就是恋爱脑的下场。”宿敌高踞王座,湛蓝的眼睛安静微亮:“跟我结婚。你的对手只能是我。”追妻火葬场?不如一起变强!!莫提雨想了想:“好的。”宿敌要掌控他,于是安装了颈环和监视器,每日研究观看。宿敌要跟他合作,每晚红着耳朵,神情冷静,步骤得当,和他探讨哨兵向导深度交流方法………宿敌冷静强大,坚决拒绝恋爱脑,严格要求自己和他人,等莫提雨恢复至全盛时期时,仍然展现了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每天只亲亲十次。父母及受左等右等,迟迟等不来莫提雨回家的消息,终于冷着脸找上门:“闹够了吗?”却见到莫提雨靠在那个无人不晓的世界级哨兵怀里,懒洋洋地说:“你们是谁?我很忙。”还要睡两个午觉。*霁泠:“你喜欢别人时眼睛真漂亮,我也要有。”1,向哨文。向导:具备情感共鸣与精神疏导能力,哨兵:五感超强但易感官过载;二者皆为特殊人群。2.作者是三次社畜,更新不稳定,但会好好写完。3.祝友友们阅读愉快^^ 渣攻停止雨中追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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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充满了复杂。 莫母看了一眼莫提雨,随后便轻轻翘起嘴角,神色变得有点冷——她还记着去监狱看望莫提雨时,莫提雨没给过她什么好脸色。 当然,现在也没有。 莫提雨没有看任何人,他被带到一个为他特殊安排的席位上坐下,面前是一份详尽的流程书。 而白慕予的眼神就更加复杂,他很快察觉莫提雨的不回应,于是也低下头,眉头微皱,显得心事重重。 家属是最后发言的,因为莫提雨入狱的罪名是违反军事规定。但很明显,反倒是莫提雨家人的反应最受关注。 外边的群众实时等待着,当镜头扫过白慕予的时候,所有人都看见了他浮肿的眼眶和憔悴的神情。白慕予就是天生长得讨人喜欢的那一类,哪怕只是站在那里不说话,就像个需要特别关注的、又乖又在咬牙硬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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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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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
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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