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文学

你最好记住我是谁

作者:与月离更新时间:2025-06-28 02:13:11

*预收《谈恋爱还用我教?》,文案在最下面。-【天然呆x傲娇】实验一中转来的新同学有点高冷。江映时长得帅,从小到大没少因为帅气被人追捧。但他的新同桌总是冷着一张脸,眼中像是没有他这个人。江映时看着镜子里那张英俊潇洒帅气非凡的脸,第一次产生了怀疑——难道她的审美不似常人?一次又一次被无视,江映时忍无可忍,在放学后拦下同桌。“林煦希,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林煦希抬眸瞅他,一脸茫然:“你是?”——林煦希从小到大都有严重脸盲症,认人困难,见过很多次的人再见也认不出。突然换到新环境,她对一切都很迷茫,又恐惧认人,干脆拒人于千里之外。但同桌不可能不接触,林煦希细细打量过同桌全身,最后认定——校服里搭配最风骚的那个是她同桌。她同桌江映时平时像个花孔雀,但突然有一天再也不穿那些亮眼的衣服。林煦希苦恼:这下她该怎么认出他来?直到后来江映时将她抵在墙上,一遍一遍亲吻她的眼睛,自己眼角却砸下泪水,咬牙切齿着说:“林煦希,你要好好记着我。”林煦希恍然——原来总是莫名其妙生气,又莫名其妙和好的那个是她同桌。【小剧场】1.0江映时松了口气:原来她脸盲,差点以为我变丑了。2.0江映时生气:我长这么帅,不记得我是你的损失。3.0江映时流着眼泪:林煦希,我要怎么才能让你记住我?※比较幼稚的小学鸡恋爱,坚持甜甜甜!——*预收《谈恋爱还用我教?》【文案】【青梅竹马|懵懂小白兔x坏心眼大灰狼】-喻问薇一直很羡慕别人有甜甜的恋爱,奈何家教太严,没能体会到早恋的滋味。上大学后,她终于能够放开手脚,尽情享受恋爱。结果。“对不起,我们可能不太合适。”“连亲亲抱抱都不愿意,你来谈什么恋爱?”“喻问薇,我是你男朋友,不是你的饭搭子!”“你根本就不会谈恋爱!”……结果,没有一次恋爱时间超过一周。喻问薇很迷茫,她从来都不知道谈恋爱是需要学的。“要不考虑一下我?”发小兼青梅竹马沈予珩半开玩笑半认真:“跟我谈,我会一点一点教你,保证恋爱时长超过一周。”喻问薇将信将疑,答应了。于是,躁动的夏夜,他牵住她的手。晚风习习,两人紧紧相拥。教学楼的无人处,他突然——吻在她的脸颊。“要学就学个彻底。”沈予珩丢下这句,再次吻过来。这一次,是她的唇。喻问薇懵了,连反应都做不出。“笨蛋,接吻要闭眼的常识都不懂吗?”沈予珩口中溢出几声轻笑。气息纠缠着,喻问薇被亲到眼尾泛红时,突然在想——和他谈恋爱,确实能超过一周。* 你最好记住我是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最好记住我是谁》18你是谁

廊上的本就稀少,分散到阴影笼罩上的拐角处更是只有分毫。 江映时识别不出林煦希的表情,只是意识到—— 那双清凌凌的眸子,眼中没有光的时候居然是这么…… 冷漠。 他想起连续几次的故意无视,遇到连个招呼都不打的冷淡疏离,和此时此刻的那个词。 ——“同学”。 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心中涌现出的是怒火还是委屈。 林煦希歪了歪头,不明白自己的话为什么能让面前这个人怔愣好几秒。 疑惑开口:“怎么了?” 不应该吧?她刚刚撞得有这么疼? 林煦希默默沉思一会。 虽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但也要考虑物体双方的质量差距吧?从没听说过以卵击石的石头喊自己很痛的。 ...

热门小说标签
热门小说推荐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身陷妖鬼修罗场的日日夜夜

身陷妖鬼修罗场的日日夜夜

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

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

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

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