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嘎嘣嘎嘣脆更新时间:2026-01-21 06:32:52
双娱乐圈|破镜重圆钝感力忠犬系年下ax假冰山真病娇诱受影后o1娱乐圈人人无人不知,新晋小花江明月就是一块不会开窍的木头,演戏木,反应上也木。是那种就算闻见狂热omega女粉刻意散发出的信息素味道时,也只会淡淡问一句你今天喷了香水吗的人。可是没有人知晓——她曾经被一个疯子困在金丝笼里整整七日,那人逼着她标记自己,抵死缠绵。待到江明月成功逃脱后,却因为应激,忘记了那人的长相,只记得那人身上浓郁的令人窒息的鸢尾的omega信息素的味道。此后日日夜夜,她都不受控地做着难以启齿的梦。梦里,她戴着项圈,看着那人将红酒浇透一身。“宝宝,好乖,好可爱。来帮我舔干净好不好?”2冰山美人俞今也,五年前横空出世,年纪轻轻手握国际影后金奖。唯一可惜的是——她是具有腺体缺陷的omega,天生没有信息素的味道,也因此厌恶所有的alpha。3江明月和俞今也合作之前,只觉得她冷淡而高不可攀。之后,她才发现俞老师是很好的前辈。所有加的吻戏、哪怕是床戏,她都会不耐其烦地陪她提前对戏。教她如何入戏,如何……爱她。直到后来,这部戏终于杀青,江明月后知后觉地察觉到美人的危险,自觉远离。却在和青梅吃饭后莫名晕倒,醒来后就闻到了那股浓郁的鸢尾花香。——来自俞今也。她笑着看向已经软了身子的江明月,眼中阴暗、浓稠。熟悉的金属环被戴上。“宝宝,好想你。”“宝宝,你怎么哭了?是太想我了吗?”“宝宝,明月宝宝……我回来了,你不高兴吗?”★紫罗兰和鸢尾混合在一起时,它是一种令人痛苦的浪漫。———尼尔·查普曼《香水圣经》11v1|sc|he,女a无挂件,土狗文学,明月对除了今也以外的所有信息素都无感,但是对今也的信息素很敏感(所以说了是土狗文学…)2abo设定,明月宝宝的信息素是紫罗兰,今也是鸢尾花~3小俞同学是真疯批,sweettalk大师,各种套路诱受,别问问就是作者的xp4文案初写于2024/10/24,会小修,基本内容不变。 病娇影后O她明撩暗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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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走去哪里?走去片场吗? 这、这分明就是两件情侣装啊? 她要和俞今也穿着情侣装出门吗? 可是她们之间不是那种关系啊。 江明月猛地深吸一口气,还是没忍住问出口:“俞姐姐……我们这样穿出门,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这件衣服我当时买了两个颜色,粉色的这件因为买大了,从来没穿过,所以才会给你。” 俞今也说。 江明月听明白了她的好意。 可是…… 那自己穿这件粉色的,俞姐姐干嘛就非要穿另一件蓝色的呢? 又是因为衣服没有带够吗? 她只在脑子里想了想,没有敢问出口。 不过,一想到片场那些敏锐的镜头和八卦的目光,江明月的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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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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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
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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