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长岁常安更新时间:2026-04-27 05:55:35
【求个预收《偷窥风月》,《山鸟与鱼》】陆季同这样的人,似乎生来就该风头无两。 成绩好,长相好,人缘好,轻易就能让人喜欢。他拒绝所有女生的示好,好像除了学习,什么都不在乎。林见杞整个青春时期,草稿纸上都写满了陆季同的名字。她的喜欢,大方勇敢,热烈赤诚。可陆季同敲着林见杞的脑袋,拖着尾音,懒洋洋地回应。“单词背了吗?数学题写了吗?物理试卷做完啦?”“先搞学习,再谈恋爱。” 于是,林见杞开始玩命努力。没日没夜的两年后,成功被淮大录取。 林见杞拿到录取通知的第一时间,冲到了陆季同家里,“陆季同你说得对,还是学习比较重要!”学习可比谈恋爱有意思多了!她势必要力争专业第一,一路硕博继续努力! 陆季同:“???”陆季同:“我让你搞学习,没让你只搞学习!!!”2022.06.01【注】1.双初恋,he,未成年前无恋爱及亲密描写;2.此版本文案不满意后续可能还会改;3.更新时间24:00后,建议次日白天食用;——————————【球球预收】1.《山鸟与鱼》,系列文,程迟and沈庙安;2.《偷窥风月》明艳撩人女海王and偏执疯批白切黑,男暗恋女,文案如下:【他步步为营,爱了她许多年。】陈予微回到南城的第一天,对人一见钟情了。酒吧里音乐高昂,人群摇摆,玩乐正嗨。那个男人孤身坐在卡座里,身形板正,相貌出众,衬衫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眼神清明地拒绝了所有搭讪的女生。 陈予微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规规矩矩的男人了。她娉娉婷婷地走到他面前,举起酒杯,“帅哥?加个好友?” 周叙白眼都不抬,不急不缓地回:“陈小姐,我们似乎有微信好友?而且……你不是说过,一名合格的前任,就应该跟死了一样吗?” 陈予微有些茫然:前任?她哪个前任?当天晚上,陈予微通宵翻遍了六部手机,都没有找到那个男人。 *陈予微不曾知晓的是。她回来的第一天,周叙白便搬进了她的隔壁。男人褪去了白日的斯文寡淡,暴戾扯开领带,在窗边站了一夜,贪婪地偷窥着风月。 喜欢我怎么反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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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掀起少年的刘海,陆季同清隽的五官完全展露出来,神情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郁闷,“认识吗?你就加人好友?” 人家稍微求一求,还真就掏出手机加。 就这么心软吗? 林见杞眼眶酸涩,有些不懂他此刻的莫名其妙的情绪。 心里窝着一团火。 “关你什么事?”她加大力度使劲挣脱着手,此刻说话多少带着点委屈和撒气,“你松手,给我手都弄疼了。” 陆季同注意到她手臂红了一片,满腔的自责盖过了生气,抬头正要道歉,没成想却直接对上她微微泛红的眼。 身侧的手颤了颤。 他无奈喟叹一声。 “别哭了,你想实在加就加。” “抱歉,是我不对。” “谁哭了?”林见杞冷哼了一声,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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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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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