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度倾更新时间:2025-06-27 09:58:44
1外人眼中,邓离出生站在金字塔尖上,受人追捧的天之骄子,性子还率真,走哪都是焦点。但林书玥毫不关心。高考后一次大冒险游戏,在朋友们诧异的注目下,邓离主动吻上林书玥。他说,“当我女朋友”林书玥微微勾着唇角,竟然答应了。所以人都以为这两人逢场作戏,半路情侣,玩玩而已,散的也快。2不过往后每年,林书玥出席邓离生日,送上的祝愿和礼物,都最为用心真诚。尽管如此,邓离始终没能等来一句正式的,“喜欢你”。果然,林书玥失踪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就像她接受告白那天一样漫不经心又无所谓,离开前,甚至为邓离留下了他们的女儿。朋友安慰邓离,那种负心女人,根本不配他伤心,喝的烂醉的邓离被朋友搀扶,朋友先替他痛骂:“咱们这辈子,就当一次舔狗,谁再当舔狗,谁下十八层地狱!”可只有邓离清楚,那年,他“无耻”耍了些小手段,故意输掉游戏,才骗来她的答应....3再次重逢,某场豪华晚宴上,林书玥受家族形式所逼,父母亏欠的小叔想尽办法给她搭线湖城各路富豪。她被推到角落里,面前站的是年近五十的油腻老男人,粗俗又色/欲的盯着她。“书玥,你品味变差了。”曾经求着她别走的男人,如今摇身一变,晦涩的眼神在冷光下更显得高高在上。那老男人见来者是晚宴座上宾,立马夹着尾巴灰溜溜逃跑。“老男人也看得上”邓离轻轻擦去她指尖的红酒渍,接着又在她耳边轻念:“林小姐选他,不如选我”“不过我有一个六岁的女儿,不知道林小姐介不介意。” 如果人类可以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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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午时高挂,不过光照并不晒人,摇下车窗,手臂随意搭在上面,外面送来几缕微风,将他衬衫袖口吹得随风鼓动。 他这么一坐,便是一小时起步。 车子停在一期度假村东门主干道上,路边却不见几个人影,兴许是周天不上班,又兴许是东门本就没有人流,但他始终没碰到林书玥,心里逐渐生了烦躁。 很微妙的矛盾心理,一方面,他希望碰见她,他担心林书玥冒然行动有危险,有他在,多少能护着她点,而另一方面,他又害怕与她碰面。 他怎会不知林书玥讨厌极了自己背地打探,这次竟然变本加厉,直接跟来了,他都没想好,万一书玥生气了,他应该编出怎样的借口才能让她消消气。 窗外树上,昆虫没烦恼地鸣叫着。 邓离看着车载显示屏上的时间,仔细一想,林书玥应该早就出...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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