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木兰竹更新时间:2025-11-04 06:09:56
大宋积弱积贫根深蒂固,曹暾自私冷漠,本没打算操那个忧国忧民的心,只想当个舒舒服服的士大夫,不让妻子一直跟着自己吃苦。这时,姑母曹皇后说她是自己的母亲,当今皇帝是自己的父亲,让自己梳洗一番进宫当太子。啊,原来我姓赵?那锉宋的锅岂不是我背了?曹暾……啊不,赵暾瞥向身后虎视眈眈的语文天团,嘴里念着“穿越救不了锉宋”,咸鱼翻身,继续躺平。直到有一日,赵墩得知历史中本不存在的妻兄狄諍和小舅父曹佑,竟也是穿越者。他默默抖了抖身上的盐,艰难地爬起来。为了纪念前世自己在辛弃疾墓和岳王墓前献的那束花,赵暾决定支棱一下,试试与满朝语文天团为敌。注意:1、男主言情,不喜勿入。本文有且只有三个穿越者,主角赵暾与他的两根金大腿(???)。群像偏日常,行文通俗白话,不考据。2、文中宋代人物和整个宋朝都有极其强烈的历史局限性。对宋代有好感、对宋代任何著名人物有好感的读者,观看本文肯定会有强烈心理不适,请慎重入坑。3、因时代限制男主需要写诗词,但作者是废物,写不来古诗词,剧情描写中男主原创的诗词,作者会挑选较为冷僻的诗词假装是男主写的,作话会标明出处。——接档历史文求预收藏《吾儿宋高祖,但东晋刘寄奴》——公元363年。苻坚刚继位,才结识他的鱼水之臣王猛,慕容冲和清河公主还未“双飞入紫宫”;大司马桓温的权势处于日中天,正在积极北伐,以求军功加九锡之礼;“旧时王谢堂前燕”的王家王献之正与郗道茂琴瑟和鸣,谢家刚“东山再起”没几年的谢安又重新归隐;东晋和前秦的战事还未开启,《世说新语》中许多故事正在此时发生。这是东晋最浓墨重彩,后世许多向往世家的人最想穿越的“荒唐又美好”的时光片段。寒门士子刘翘,就游离在所有浓墨重彩的边缘划水。刘翘的目标:鸡娃,养生,当太上皇。刘翘:“儿啊,五十七岁当皇帝太晚了。学学隔壁唐太宗,争取二十七岁一统天下!”含着奶嘴的小刘裕喷了个鼻涕泡泡,翻身,继续呼呼大睡。“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穿宋后与语文天团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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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神力,为让他将来更加顺畅,能以武力寻个官吏的铁饭碗,外祖母先送他去名为陈广的武师处学枪,又求了乡豪周同教他射箭。还未弱冠时,他在县里已经难寻敌手。 多年的军旅生涯,让曹佑什么兵器都会用,但长/枪和强弓仍旧是他最为擅长的兵器。 去了江南,曹暾身边只有曹佑一个长辈,曹佑便能做得了照顾曹暾的主。曹佑见曹暾体弱,早早就教了曹暾一些呼吸吐纳的养气功夫,每日带着曹暾锻炼。曹暾才能摆脱药罐子的处境。 那时曹暾就很馋小叔叔耍枪的帅气模样,吵着要学枪。 曹佑心想曹家子弟哪怕科举入仕,也有极大可能会被派往边疆,曹暾有必要学一门武艺。他便承诺曹暾,待曹暾五岁之后,就可以教他打熬筋骨,渐渐把长枪/和弓箭学起来。 孩童学武不宜过早,会伤了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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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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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