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那姑娘嫁过去地位也就越高。 白季梓攥紧了手中的缰绳,回头看了李姒初一眼,薄唇微动,露出一口白牙。 “走咯!” 人群主动分到两边,鞭炮声不绝,骏马踏着红纸奔过。马上的新郎官头昂的高高,绯红的丝带被长长甩在身后。 李姒初对身旁的丫鬟浅浅一笑,跃上了身旁等待已久的白马。 在大毓,除了要围着外城跑这一习俗外,其实还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 “三小姐,您可想好了吗?这路途很遥远的啊。” “没事,你们瞧好吧!” 新娘可以选择在家中等着新郎官跑完马后来迎亲,也可选择另骑一匹马,追随而去。若是两人能一起携手而归,便可长长久久一辈子,白首不相离。 然大多数小姐都不会骑马,纵使会也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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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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