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纷纷和光更新时间:2025-06-23 13:14:29
王府中收留了一个家道中落的男子,男子的家人似乎犯了大罪,自己戴罪之身不能被朝廷发现,所以云缓的兄长们喜欢打压欺负他。云缓同情对方的处境,所以常常帮助对方,时间一长,对方成了云缓在王府中最好的朋友——同吃同睡搂搂抱抱的那种朋友。...因为从小身体病弱,云缓原以为自己要死了,他忧心忡忡的向好友交代了自己的身后事。结果睁开眼睛后,自己居然出现在了皇宫中。落魄的好友居然是众人口中狠厉无情的太子——也便是如今的皇帝。云缓:“你要封我一个大官吗?丞相还是将军?”皇帝似笑非笑:“这两个职位都无空缺,皇后如何?”......凛王府五公子云煜突然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书中,被他们兄弟几人百般羞辱的男子原来是宫变后隐藏身份借住在自己家里的太子连锋。再过几年太子将登基为帝,云家势力被削,新帝娶了云煜那个才貌双绝的七弟云缓为男后,由于云缓死了很多年,所以新帝娶牌位进宫。云煜觊觎皇后之位,不想被贬到偏远的地方,所以这次,他纡尊降贵向太子伸出援手雪中送炭。终于熬到云缓死了,不知为什么,太子居然提前坐上了皇位,那么这回该轮到自己当皇后了吧?——可是,为什么屠刀还是向着凛王府而来?而且比前世更加凶狠?-------------------预收文《昏君觉醒之后》攻视角:慕江身为储君被众星拱月,从小到大都被人追捧,性情张扬跋扈残暴乖戾。皇帝奄奄一息,慕江距离登基不远了。但是,某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亡国昏君,是扮猪吃老虎的男主的垫脚石,最后被叛军乱刀砍死挂在城墙上。唯一一个将他尸体偷走下葬的是宁家的三公子。宁三公子上个月被人献给了慕江为妃,慕江和他产生摩擦吵了一架,将人赶到了破破烂烂的小院里生活。受视角:宁繁被送给乖戾残暴的太子之后只想找机会逃出去。好不容易找机会得罪太子,和太子吵了一架,让太子把自己扔在了一个破烂小院里,宁繁计划明天就逃。结果第二天太子来了自己院中,冷哼一声:“孤承认是孤不好,你和孤回去,以后孤让你做皇后。”“孤劝你不要不识好歹!”太子叫嚷着,“否则孤把你扛回去。”帝后日常 陛下,你能再靠近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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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连天的洗漱,想着昨天不该喝酒的。虽然果酒很好喝,但他喝多了总是会醉,一睡便是很久。 他不记得昨天晚上被连锋抱回来的事情了,还在琢磨着什么时候告诉王妃这件事情。早膳的时候大嫂和大哥都在,当着他俩的面恐怕不行,只能单独找个时间和王妃谈谈了。 云缓把手中的帕子递给劳禧,这时候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劳公公,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一直都在陛下身边伺候吗?” 劳禧忍不住笑了:“小郡王,奴才一直都在这里,陛下昨天晚上过来了。您和凛王殿下喝酒醉倒,是陛下把您抱来的。” 云缓从房间走了出去。 他想着王妃昨天睡得早,大概不知道连锋在自己的房间。这个时候连锋应该去上朝了——不对,今天休息不用上朝。 正胡思乱想着,云缓走到了厅中,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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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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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