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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之熊孩子】
乔乔是个女孩,是个可爱的女孩,是个看起来可爱其实各种调皮捣蛋的,熊孩子。
她三岁时把薛定谔的耳朵咬出了血,五岁时把薛定谔身上的毛剪成了地球表面,六岁时已经能够自如地拎着企图逃跑的薛定谔来往于各个宠物鼠店,店员把这位小魔星送出店门的时候都是长舒了一口气的。
薛定谔: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qaq
蓝衫对于乔风这种完全把女儿放养的行径大为不满,每次女儿出门她都会要求乔风在后面跟着以防不测。
乔风便放下菜刀跟出去了。
走在路上,看到不时有路人朝乔乔投去惊讶的目光:这小姑娘自己在街上逛,没有大人看着怎么放心?因为乔风离得不是那么近,有的人就没有发现后面还有一个大人跟着呢。
有一天,一个笑容和蔼的叔叔拦住了乔乔。
“小姑娘几岁啦?”
乔乔抬头望向他,怀里的薛定谔开始不安分地挣扎起来,她慢慢吞吞道:“七岁了。”
“哦,”
叔叔笑了:“大人没跟你一块吗?”
乔乔歪着脑袋想了想:“没有呀。”
叔叔笑容更甚:“那叔叔这里有糖果,你吃不吃?”
心里想着:嘿嘿,这小姑娘真水灵,应该值个好价钱!
心里想着,从口袋里掏出几块大白兔。
乔乔见状摇摇头:“我不吃。”
叔叔:“为什么不吃呢?”
乔乔:“我平时吃得不是这种。”
“那是那种?叔叔这六给你买。”
铁了心要她吃糖。
“就是那种……”
乔乔想比划,苦于语言匮乏无法说清楚,于是她无比自然地回头喊道:“爸爸!
我平时吃地是什么糖来着?”
乔风在一旁站了许久,这时走上前道:“乔乔,回家吧,你妈妈在家里等你。”
话毕盯着那个男人看了一眼,目光中不乏警告地意味。
“乔乔知道刚才那位叔叔想干嘛么?”
想着女儿的人身安全,乔风有点不放心地问道。
“知道啊,他是大骗子!”
乔乔笑眯眯地□□着薛定谔的脸:“我只是逗逗他而已嘛!”
乔风默,这种由衷的骄傲是怎么回事?他差点就鼓掌了。
这时听乔乔又说:“我不害怕哟,我知道每次爸爸都在我后面,就算妈妈不说你也会来的,所以我从来不怕。”
乔风愣了一下,弯下腰轻柔地吻上她的额头:“乔乔……”
“爸爸,我今天能不能不做作业啦?”
“这个……不可以。”
岁月无限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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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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