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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039;goodbye,my,love.039;039;
再一次醒来时,你正躺在船舱内。
周遭全是赫尔森从201基地捉回来的俘虏,说是俘虏,其实是他们的晚餐。
毒尸和普通丧尸吃人肉不一样,丧尸就会撕扯啃咬,而毒尸却又一万种残忍的法子来提炼出最美味的人肉。
这是赫尔森的风格——极致扭曲的精致主义。
你穿的衣物是仆从的宽大衣袍,衣袍的腥臭味熏得你直想吐。
你纤细白嫩的四肢都罩在衣袍内,无人能嗅出你身上雌性独有的信息素。
你认出了这些俘虏全是201基地的士兵,这些人已经变异成丧尸。
混在里面,你是不会被人找出来的。
你很清楚,这全是海鹰的安排。
“吱呀”
一声船舱的门被打开,一个带着黑皮面具的高壮男人点了点人数,他的视线扫过你,随即把你拽出来。
你听他说,你是无用的丧尸,养你不仅没有用还浪费人肉,不如丢进大海。
你蓬松的头发遮盖住你的神情,身上的臭味熏天,他的同伴嫌恶地点头。
你像垃圾一样被丢到一边,他的同伴瞥了你一眼扭头离开。
黑夜里船上没多少人,星星在天空坠着,海风吹得你喘不过气,你仰望天空,在201基地上空常挂着的月亮也消失不见。
你被拎到甲板上,高壮男人终于说话。
他的声音贴着你的耳边,“甲板里有处空隙,除非元帅来找你,你不要出来。”
你焦急询问:“海鹰呢?”
“他被赫尔森抓了,活不成了。
他要我告诉你,好好活着。”
这一刻你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你攥紧拳头,指甲陷入肉里。
“我知道了。”
你这样说,你也只能这样说。
你再次来到黑暗中,甲板的缝隙潮湿阴冷,浓重的血腥味铺天盖地。
你什么也看不到,就这样麻木地过着。
直到你听到了海鹰的声音。
没错是海鹰的声音。
你的位置十分靠近牢狱,你不知道赫尔森用什么在审问他,你只听到海鹰强忍痛苦的怒吼声。
你痛苦地用指甲扣住甲板,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好几日,牢狱再没有动静。
一日的黑夜,你听到了海鹰的呢喃。
慢慢得,你听出他在哼歌,哼的是你给他唱过的《MY
Heart
Will
Go
On》。
无聊的时候你给海鹰讲过太多故事,包括上学时看的泰坦尼克号。
哼着,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软软……”
你听到他在唤你,你靠着冰冷的木板为了能与他更近些。
想象着与他肌肤相贴,予他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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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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