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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阳綾瞪着眼前白色且表面光亮的大纸盒内,她拿起如薄纱般的白色性感礼服,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它。
她以为这种衣服,只有在时尚杂志才会出现,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市井街头。
细肩带,飘柔的布料,大胆的低胸剪裁,开衩至大腿根部的长摆,显得性感冶艳,上面镶着晶亮的水鑽,闪耀夺目。
对不起,叔叔,她完完全全不懂时尚,她直觉觉得像是檳榔西施穿的营业服的高贵加长版,不对,现在檳榔西施也没穿那么超过了。
怎么叫她穿成这样啊!
她在心中吶喊道,那看起来能出去见人吗?
叔叔嘴巴上说是交朋友,其实根本就是在推销她吧?
她隐约知道叔叔似乎想把她嫁到豪门去,她不适合,而且她也有一个想要在一起的人。
此时电话响了,她连忙接起来。
听到来人的声音她连忙说道:「叔叔好,是的,收到了,可是,总觉得我不太适合穿成这样……」她更没有那种胆穿。
「阳綾,你就当给叔叔一个面子,穿一次吧!
叔叔都已经买好了,就穿这一次吧!
」
「咦?但是……」
「这件衣服叔叔花了三万多买的,不穿太可惜了!
难不成你要让叔叔去退货吗?人家会怎么看你叔叔,你要让叔叔丢这个脸吗?」孟宜华用温和的口气,软硬兼施。
三万多?她低头瞪着那几块薄如蝉翼的清透布料,这件衣服要三万多块?退货还会丢脸?听得她头都晕了,果然她不适合进入豪门,实在是太夸张了……
「阳綾,你就听一次叔叔的吧?就穿这一次吧?嗯?」
「我……我……」她哑口无言,「我知道了……」她叹了一口气。
掛上电话,孟宜华冷哼一声,「连这种衣服都不敢穿,真没出息。
」
「怎么啦?」青姬的手勾着孟宜华的肩膀,娇声问道。
「唉!
这一个人,那一个人的,怎么都那么难以掌控呢?不会乖一点吗?」他抱怨道。
「那我乖一点好了……」她媚笑着。
「你能乖吗?」孟宜华反手一抱,把她拥在怀中,「你皮肤好凉啊……」像是冰凉的果冻般滑嫩。
「不喜欢?」
「喜欢,比起那个又热又胖的丑女,你的皮肤好多了,就像蛇一样,冰凉细滑。
」
青姬笑了,笑得嫵媚,「我就是蛇啊……」她轻滑过他的胸膛。
孟宜华忍不住轻颤,「那我是许仙囉?」他握着她不规矩的手,轻轻一吻。
闻言,青姬心中狂笑,但是表面上轻吻着孟宜华,「对…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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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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