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耶耶兔兔更新时间:2025-10-10 10:53:07
▲前期:京圈太子爷x清贫女大学生▲后期:下凡追妻x生猛无情富姐▲菟丝花暴起/“持/枪”(国外版)/变富文学1.二十岁那年,一室红男绿女的包厢,明翡第一次见到钟聿行。各色光影如雾如烟,男人神情漠然,眉低眼慢,几分生人难近。脚边跪着一个女人,几厘米尖甲小心翼翼地撕着葡萄皮,再拈着有些坑洼的果肉,喂到他唇边。她是跟来送东西的,一副玉貌花容,又社交生疏的模样引起大老板注意,问她叫什么,今年多大。领导不知是解围还是推她进火坑,说她叫明翡,翡翠的翡,还在念书,半工半读的玉雕师,平常只能雕些上不得台面的小玩意儿,见笑了。大老板朗声笑,说这名字好,天生就是干这行的,得空吃顿饭,他送点石头来,给她练练手。再见这个大老板时,明翡浸在斑驳陆离的灯下,斜斜靠着一人。那老板对着这方向点头哈腰,说着明翡不懂的话,字里行间无非几字——求钟先生高抬贵手。钟聿行的贵手正慢条斯理地撕着葡萄皮,果肉饱满圆润,比那女人剥得还要好,手再一抬,不紧不慢喂到她嘴里。他问:“翡翡,甜吗?”2.数年后,明翡早已忘记葡萄甜不甜,也淡忘了那人眉目。她深入翡翠原石市场,游走在动荡国家,更知枪眼无情,人心可怖。国内,她的作品千金难求,可她不接私活,很偶尔才出一件,挂名送拍卖场,补贴家用。可朋友粗心,把她私藏的一件小玩意翻出来。明翡赶回国,为时已晚,咬牙和人举起牌子。谁知那人眼盲心瞎还人傻钱多,给她不成熟的练手作抬到快千万。再拍,几年白干。明翡放弃。结束后,她打听到竞买人的休息室,不抱希望敲响了房门。几分钟后,拍卖场的人敲门想交接手续。话过一半,门板倏然一道巨响,伴随女人隐约的挣扎声,吓得人不知该不该继续敲。屋内,钟聿行控住乱动的明翡,深埋于她肩颈处,声音隐忍克制:“你拿我们的信物出来拍卖,什么意思?”明翡喘不上气,连打带踹,“那是我的东西!我爱拿出来换钱你管得着吗——放手!”直到颈间漫上来一点温热的湿润,她才脱力似地垂下手。她听见他说:“翡翡,只有你,我放不了手。”3.钟聿行从不信神,不信佛,唯信权,信利,信自己。谁能料到,如此一个人,不惜在明翡离开后的数年时间,每三月便登长山,叩佛门,在高台那一双慈悲漠然的眉目注视中,虔诚下跪。长居高台的他,第一次求无所求,唯有求神佛。求它,把那个离开得绝情无义,把他的翡翡,平安带回。他曾以为明翡是娇弱的蝴蝶。后来展翅,才知是鹰。他放不了手,又抓不住她。食用指南:1.女主前期穷,中后期富,有自己完整的事业线,会占据正文一部分篇幅,有可能等于感情线2.根据女主事业发展,会有多条cp线(有男二x女主,还有师徒、友情、亲情),男主感情世界只有女主3.双c4.年龄差8,男28,女205.有关翡翠专业知识均来自网络,如有错漏欢迎指导。文中涉及城市、国家请勿对照现实考究。6.更5-6会休1 翡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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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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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