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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起这么早啊?。”
棠雪趴在床上看她。
“我高兴呀!”
夏梦欢举着胳膊把一个装油条的塑料袋递给她,“吃早餐不?”
棠雪接过油条咬了一口,含着油条问:“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那个叫于薇的一早就微信转来五十块钱红包,还说希望再预订一次给黎语冰送早餐的机会。
太好玩了。”
棠雪倒有点意外了:“黎语冰信了?没说别的?”
“没有。”
“嗯,看来他警惕度还不够高。
那我们下一次送早餐的机会还可以继续拍卖,黎语冰不喊停,我们就不停。”
……
棠雪一下午都没课,夏梦欢要挤出这下午的空当去冰场做兼职,不能陪她玩耍了。
棠雪挺无聊,跟着夏梦欢一起去冰场了。
免费滑冰的机会,一定要多多利用,这可是她卖身赚回来福利。
巡冰员的日常工作基本在冰面上,是个体力活,夏梦欢这类不会滑冰的,要先参加培训学滑冰。
但是主管看她身体瘦弱,体力堪忧,所以直接安排她去管理装备出租。
夏梦欢有点疑惑,问棠雪:“你说,我明明条件不好,为什么能被选中呢?不是说这份兼职的竞争很激烈吗?”
她和廖振羽都还不知道,他们因为和棠雪是同伙,被开了绿色通道。
棠雪说出一个最佳猜测:“可能因为你长得漂亮。”
夏梦欢信了。
他们在的这片冰场位于室内滑冰馆的东区。
霖大的室内滑冰馆有两个区,东区里的是主场馆,冰场面积最大,冰场周围有上千个座位,兼具承办比赛的功能。
没比赛的日子就对外开放,赚的钱用来维护滑冰馆的日常运营。
据说以前霖大滑冰馆是连年亏损的,不过自从交给骁龙俱乐部运营之后,财务报表越来越好看。
双方合体带来的化学反应远不止此。
霖大的冰上项目有短道速滑队、花样滑冰队、冰球队,其中冰球队是成立得最晚、成绩最差的队伍。
冰球队成立之后好几年都没取得理想成绩,没有成绩就经费紧张,偏偏冰球还是一项顶烧钱的运动……渐渐地冰球队经营不下去,成为一个烂摊子。
霖大校方也是没办法了才想出和企业合办球队的野路子。
这项合作谈了一年多,本来双方都想多占便宜少吃亏,达不成共识,都快谈崩了。
直到去年的九月份开学季,一个叫黎语冰的大一新生来霖城联大报道。
然后作为普通学生的他,跑去冰球队踢馆,说希望加入冰球队,还说能带他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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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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