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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章
“原来如此。”
宁司寒了然了。
他原也不过是随口一提,此时听了林妩的话,便将这事丢到一边去。
倒是大王子,不动声色地看了林妩一眼。
林妩镇定自若,回了他一个眼神,抢先道:
“怎么,大王子,不是你失忆的时候了,不喊姐姐和娘了?”
大王子还没怎的,朱古力闻言先皮子紧了:
糟糕,被发现了!
可大王子却一点惊惧和愧色也没有,反而是笑嘻嘻:
“我的王,如今咱们是一条船上的人,何苦计较这些?人要往前看。”
林妩冷笑:
“往前看,不是往坑里看,和你这样骗了又骗,嘴里没句实话的人同行,真怕被你带进坑里呢。”
其他人本还一头雾水,听了林妩这话,才反应过来。
赖三第一个受不了:
“龟儿子,你居然是装的!
一会儿抢我的姐姐,一会儿喊我娘,便宜都被你占完了!”
圣子大人痛心疾首,他是本轮骗局中最大的受害者!
赵竞之和宁司寒则眸色一闪,起了杀意:
此人本就是敌人,还是如此危险的疯子,都什么时候了,原来他还在骗他们,今后他会做出什么事尚未可知,简直是一个大雷。
不如现在就......
“别用这种眼神看本王嘛。”
大王子对四面八方来的声讨,置若罔闻,甚至还歪了歪头,露出顽皮的笑容。
“好歹也是一路走到这儿了,没有一点点感情吗?本王可是很喜欢你们呢。”
他很遗憾似的,叹了口气:“尤其是北武王,哎呀,没想到你平平无奇的样子,也别有一番趣味呢。”
平平无奇?这个词让大家伙愣了一下。
等林妩在电光石火之间理解过来,已经太迟了,根本来不及捂住那张没有遮拦的嘴。
“若是本王把那缠胸的纱扯下来,一定会嘭地探出来吧......”
大王子自顾自地沉浸在想象中。
林妩:......
终于恍然大悟的其他人:......
“我杀了你!”
赵竞之像头暴怒的狮子,连武器也顾不上用了,以男人最原始的冲动和蛮力扑上去,要揍死大王子。
赖三也很生气,但是他没什么武力值,在体型方面跟壮硕的三王子也有点差距。
思来想去,只能捡了赵竞之不要的剑拔出来,怒发冲冠:
“无耻之徒,尔要试试吾剑是否锋利吗!”
而宁司寒,本场战斗中最有可能将三王子一记重拳锤死的武力型战将,此刻却被朱古力拦下。
朱古力也算是个有眼色的,迅速分辨出谁是最危险的人物,第一时间就死死抱住宁司寒,苦苦哀求:
“大哥,大哥,算了,算了。”
“就当我们王子脑子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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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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