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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琛弯下腰,替她捡起格桑花,她才恍然发现组员们都不见了。
似乎是看出她的疑惑,他将花递过去:
“她们去远一些的地方找样本了。”
林荔点了点头,只他们二人在此,她有些尴尬,想转身离开去找伙伴,又怕避开他太明显。
浅棕衬衫外迭针织马甲,将他整个人衬得休闲又精致,额发梳向后,露出精致的眉眼和好看的额头,反倒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之感。
她脑海中不合时宜地响起齐小云的话。
他与虞洁般配。
谌琛靠在树干上,手里捻着走过来时随手摘下的花,漫不经心:
“你们顾着做标本,其实没了解过,花除了有自己的香味之外,还有它独特的味道。”
“味道?”
林荔好奇。
“对,味道。
不知道你尝过没有,有些花蜜是在花茎,有些是在花瓣中。”
她抿了抿唇,心想曾经在乡下的时候,什么没见过,根本没尝出有什么味道。
谌琛把花递到她眼前,她见他一脸正色,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犹豫着接过,考虑着怎么尝。
“你见过蜜蜂采蜜吗?用它的口器采集。”
她只好照做。
伸出舌,舌尖抵上花芯,打圈揉弄,拼不出味道来,舌尖伸得更出,抵得更深,涎液溢出在嘴角,沾得嘴唇亮亮晶晶。
谌琛看得心神不定。
仿佛她舔弄的不是花,是他的粗壮,她伸出舌尖挑逗,吸吮汁液,又整根含住,上下套弄。
他眸色越发深沉,眼睛也半眯起来。
林荔除了花本身的味道之外,再品不出其他,刚撤离花朵,便见谌琛隐忍的神色。
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被戏耍的羞耻涌上心头,脸色薄红,她扔下花欲走。
谌琛拉住她将她抵在树上,眼神难耐:
“你刚刚,在诱惑我?”
她偏过头去一言不发,耳尖红得不像话,憋闷半晌,扭过头来对视:
“你这样一点也没意思。
你放开我,被人看见不好。”
他用舌顶了顶腮,挑眉放开了她。
少年抬头望了望天,阳光正从林荫处洒在他身上,微风吹拂发梢,他身后是茂盛的花海,美好又张扬。
谌琛笑盈盈看向她:
“今天能见度不错,我们晚上去看星星?”
林荔被他的笑容晃了神,待理智回笼后,她想了想,委婉回绝:
“我们组员约了一起去天文台。”
谌琛“啧”
了一声,上前一步靠近:
“只有我们两个,去看星星,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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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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