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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对于所有大学生都是个早有准备,但是每每又措手不及的事情,高俊现在尤其有所体会,本身相貌平平,成绩也不出众,虽然还没宅到天怒人怨,丑到人憎狗嫌,但是丢在人堆里也属实找不到,很对不起爸妈给自己起的名字。
眼看秋招在即,在中部楚江省某普通院校经济系就读,拿着平平无奇的简历的高俊才开始哀叹自己这四年忙着搞社团、穷游、学乐器编程手工艺等五花八门的东西实在是浪费青春,真的到了找饭辙的时候一个都用不上,年轻人被花花世界迷住了眼睛,面对社会的铁拳制裁,只有特么死啊。
“您好,我来应聘XX岗位,我没有相关实习经历,对你们要干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我会弹吉他,学了口技,会吹口琴,P社游戏有上百小时的造桥铺路经验,还花了很大工夫学习战后苏联大型巡洋舰的发展思路和欧冠联赛的历史,对于拿破仑时代线列战术有着长期学习,此外,我还是GIS系统的重度用户,每天沉迷于架空世界画地图,对于开脑洞有丰富经验……”
像话吗?你说这特么像话吗!
反正已经大四,课程也都快要结束,一堂大课都没几个人,高俊百无聊赖看着手机,思维在未来干什么和中午吃点啥之间切换,突然,一条短信跳了出来:“湘南市血友会:湘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湘南市中心血站通知,今日上午收治一位车祸伤者,急需AB型血,有献血意向的血友请前往这两个地点,感谢您的爱心。”
高俊攥紧了手机,作为长期定期献血的人,他至今还记得十年前那场车祸,尽管记忆一直残破,但是作为唯一的幸存者,代表全家活下来的无敌的人,高俊都会定期献血,回报社会。
作为血站常客,他加入血友会也很久了,经常能收到这种短信,但凡有可能,也绝不推辞。
虽说只会干饭,但是唯一的长处还是可以多用用的。
嗯,这就必须说高俊的长处了,虽然百无一用是死宅,但是高俊有个不太显着的优点:身体恢复贼快,献完400CC后脸不红心不跳,再踢一下午球都没问题;别人受外伤要愈合一周的伤口,他当天受伤次日结痂,第三天血痂脱落就基本无事,属实金刚狼人间现实版,就这身体,不去献血合适吗?
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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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苗霜是血债累累的魔界至尊,死后穿进一本宫廷耽美文,成了残疾将军祁雁的恶毒男妻。祁雁,雍国战神,因功高震主遭昏君忌惮,被废经脉,断双腿,赐婚男人羞辱于他,他忍辱负重,韬光养晦,终于杀了昏君一统天下。而原身将死于大军乱蹄践踏,死无全尸。新婚当日,苗霜被人掀起盖头,看到祁雁那张阴沉冷漠的脸,竟与他的死对头泊雁仙尊长得一模一样。苗霜呵。当恶毒反派是吧,没人比他更擅长。洞房花烛夜,他将祁雁一番羞辱,让一身傲骨的大将军拖着伤体侍奉于他,并骗他说已经给他种下情蛊,今生今世你只能爱我一人。祁雁看他的眼神冰冷隐忍,恨不能将他抽筋扒皮。发现祁雁藏在枕下的匕首,苗霜笑着挑起他的下巴,放蛊虫咬破他的皮肤,对他说这是生死蛊,从此以后你我同生共死,谁也别想独活。祁雁气得将牙龈咬出了血,几欲跟他同归于尽。得知祁雁的造反计划,苗霜羞辱他一个废人竟也有胆量行谋逆之事,又给他杀人于无形的蛊毒,让他去毒害大雍皇帝,对他说你的龙椅由我来坐,你的龙床由我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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