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夕阳渐落,看戏的人们也如鸟兽般四散而去,“嚣张”
一时的晚媚被训诫的婆子栓了铁链领走。
倾城破天荒披了一件藕粉色纱衣,趴在偌大的“主母”
床上,难得的歇息。
一旁的梨花小几上,凌乱的散着精美的小食,尤其是一块形如白玉的桂花糕,被掰得失了形状。
倾城紧紧攥了攥手中的纸条,消失的自尊仿佛又回来了几分,眼中似乎也泛起了别样的清明。
屋外,传来熟悉的男声。
倾城不着痕迹的将纸条送入口中。
这般再无证据。
脚步声越来越近,倾城赶忙起身,跪在门口。
门向内而开,桌上的烛火随之摇曳翻动。
叶凛之看向下首乖巧的女子,心头微微颤动。
心头因调查公主而起的糟心事,全都烟消云散。
他心心念念的都是眼前跪在这里,等他的人儿。
接着,便是更加难得的一幕,叶凛之一把搂起地上的女子,抱在怀里。
温香软玉在怀,怎能不耳磨斯鬓一番。
此刻,仿佛她不是贱奴,他不是主人。
两人如寻常的恩爱夫妻。
承欢殿中
他是爱妻入骨的王爷,她是待家盼夫归的王妃。
恍惚间,叶凛之竟觉得如此甚好。
晚风轻拂,炸的烛影哔啵,大大的烛花凭空爆开,一下子打断了二人的思绪。
倾城眨眨眼,她鬼迷心窍竟想了些什么白日梦!
叶凛之深吸一口气,他怎会被这个禁脔迷了心智!
二人间横亘的因缘岂是那么容易就解开。
岁月静好依然只是片刻欢愉,而二人注定互相折磨。
不可逾矩!
倾城别过头,收起面上残落的情欲。
人呐,最怕心中有什么期望和念想。
若是一旦点燃,便成燎原之势,凝成信念,不可移转。
倾城心中仿佛更确定了什么。
她收住心下所有的情绪,换上那副讨好的样子,知趣的退下仅有的薄纱,跪在他脚边。
在他身边,她只是奴。
在他心里,她也只能是奴。
叶凛之心生几分愉悦,倾城虽则比不上晚媚天生奴性,经过这几日的公开调教,到是也有了些许奴儿的自觉。
来日方长不是么?
“倒是有几分识相,走吧!”
去地牢!
···········
好久没有更新啦!
渣作者终于上线啦!
大家新年快乐,小叶和倾城也给大家拜年了。
今日更新2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
...
...
...